2009年8月1日 星期六


一直對發光的物體有種不知名的迷戀。縱然我不太喜歡曬太陽,也從來都不喜歡昆蟲,但我是衷心的愛太陽、愛月亮、愛螢光蟲,愛燈火。

友人曾經說過,或許我是冬天出生的人,所以我特別喜歡陽光。又或許因為我是天生散光的人。嚴重散光的人,只要在稍為黑暗的環境,比別人更加看不清楚,那就失去安全感吧。感謝友人的分析,但我不想特別深究原因,喜歡就是了。

最近,迷上了燈。想來也不是最近的事,單看我每次去旅行都會拍幾張有關燈的照片,就知道了。這陣子逛宜家,都愛流連燈飾部。對,我就是那些連拍拖都要去看家品的實際派。有時候,我甚至連行宜家實惠日本城也有種發現新大陸的滿足感,就如碰到一間極多新款的時裝店般流連忘返。

說回燈。我喜愛的不是那種誇張的水晶吊燈,也不是在那些有不同造型的時尚檯燈,而是那種有點classic的,小小的燈泡外套上半透明的燈罩那種,最好是米色的,或是麻質的那種。每次我都會有心裡暗暗盤算,有一天,當我有自己的家的時候,就會在床前安裝這麼的一座小檯燈,讓我累極的時候,溫暖疲憊的心靈。

有時候,我甚至覺得在燈亮著的一刻,是有種神奇的幸福魔力,大概就如清晨與伴侶面對面坐著,一起刺破太陽蛋的蛋黃,讓那湧出來的橙黃色為新的一天添上第一道顏色的無名力量。是有點抽象和奇怪,但於我奏效就是了。

那是無可抗拒的魔力。

每天工作工作再工作,為口奔馳。忽然覺悟,我們都只是希望,每天在家裡都亮著一盞柔和的燈,有個願意在燈旁溫柔地等候的人。就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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