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用鉛筆寫字、粉彩畫 畫、翻油墨報紙、揭色彩畫報,加上粗心大意,手肘手指、甚至衣服也要染點色。這都是生活的痕跡。現在追求數碼相機的解像度、清晰的高清電視、3D甚至4D 電影的立體感,然真正生活的色彩卻越來越少,每天每天都只是window開機時的四色running bar,和email的黑色的字體;現在加上facebook,生活就更添點藍。畫家梵高曾說,顏色可以讓人瘋狂,黃色已可以迷惑上帝。大概因此,他的 starry night就用黃色的光環圍著橘色的月亮,來迷惑造物主所做的人類。當然,我從不相信上帝會被迷惑,然要有多瘋狂才能看到橘色的月亮?
被 生活扯著狂奔,眼睛就得專注路面以免跌倒;一旦停下,不期然便會疲憊的癱瘓在路上。生活迫人,都讓人變成了怨婦,還是病態的那種,洗腦式的承認軟弱,才能 原諒那只是疲累的自己。這沒有對或錯,這只是跟自己過不去罷了。沒什麼,友人不會因此而歧視你,他們最初會付出更多的關心和注視來拯求你。繼續發瘋,他們 也不會怎樣的厭棄,只是慢慢的、漸漸的、無聲無色的敬而遠之;開心的時候不想找你,傷心的時候更不用你安慰,生活只剩所餘無幾的顏色,無需你的黑暗再添上 層灰。
情緒一直向下沉的時候,就翻個身,仰望天空吧。不需割掉自己的耳朵來換取熱情,只得明白這世界還有陽光折射的色彩;即使大雨過後不一定有彩虹,也有萬里晴空。仍未能振作的話,至少也要把自己打扮得光鮮亮麗,意識自己還在一個彩色的世界。
其實,我頗喜歡臉紅的感覺,熟練的互動和平伏的情緒一下子淪陷,那些尷尬不是被嘲笑,而是讓我重新感受自己的清澀與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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